|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调查表明,当前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等四种劳动侵权行为正处于多发期。
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介绍,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近期天津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先后深入100多家用人单位了解用工情况,通过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发现当前有四种劳动侵权行为处于多发期:个别加工制造、服务行业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不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有的建筑施工和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没有严格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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