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国在批判"两个凡是"中逐渐走出思想的泥淖。而在经济领域,正"花开两枝":一是发生大规模的"军转民",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作为中国企业战略最早的特征,他们首先是给自己的角色开始定位。而它意味着,沉睡良久的中国经济巨人开始苏醒,走上腾飞的历程。
"民治":国有企业转型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正是基于这一共识,扩大企业自主权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始发站。
也就在此月,不动声色地,四川选择了宁江机床厂等六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
此后,扩权试点如火如荼。1979年5月,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大型国企进行全国性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要求地方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试点。1979年底,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1980年又发展到6000个,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
1981、1982年,工交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1983年,试行利改税试点。这些,都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的。1984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规定扩大企业10项自主权。1985年9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作出了14条规定,要求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
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重点在调整国家与企业关系上:为企业松绑,使企业有天津劳保一定的生产自主权,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其更重要的一个意义在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这一改革是有成效的。首都钢铁公司,1979~1981年和改革前的1978年比较,利润净额平均每年增长45.32%,上缴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增长27.91%,企业留利和职工收入都有较大的增加。
但是,说到底,当时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框下进行的,企业的一大特征便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应以利润为经营目标。但是,此一阶段的改革仍是以产品生产者而不是以商品生产者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此时出现了租赁经营,这就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初级阶段者。租赁经营,起端于商业柜台或是公交汽车等"局部租赁",而且是商业类租赁为主。此后,才是中小企业的租赁性经营。不同于国际上的租赁惯例,发生在中国1980年代中期的租赁经营,最大的意义却在于经营者所获得的自主性,绝非仅仅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手段。
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始为承包经营制的出现。1980年,发源于安徽农村的承包经营,这一思想很快进了城。19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承包制出现了。当时最主要的动力来自基层,一些企业领导带头提出承包,而一些工人也提出"挑大梁",有的承包一个车间,有的承包几个车间,有的甚至承担一个工厂。当时比较轰动的人物是河北石家庄的马胜利,另一个是河北藁城县的农民武吉龙,在山西省一家大型钢铁公司承包了一个车间。 但是,承包经营中,最为实验意义的承包是天津五一化工厂的副厂长张世论所承包的连年亏损,濒临破产的天津海河塑料厂。它的管理学意义在于,张世论承包后所推行的群体经营工作法--划小核算单位,发动各车间的群众,以群体的形式租赁经营一些项目或整体承包车间的生产和经营。自发的对于利润的追求,不经意地靠近了企业管理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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